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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0月20日,在2018中國國際礦業大會上,中國礦業聯合會與深圳國際仲裁院簽署了合作框架協議。雙方旨在建立“行業調解+商事仲裁”的多元化爭議解決機制,及時有效地解決中國企業礦業交易糾紛,以及中國礦業企業在“一帶一路”進程中產生的投資糾紛,維護投資企業合法權益,促進礦業行業高質量發展。 “雙方的合作,將有助於中國礦聯更好地為會員企業提供多元化糾紛解決法律服務,並進一步優化我國礦業行業的營商環境。從全球大環境來看,針對中國企業海外投資遇到的問題,有必要盡快建立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糾紛解決機制,打造國際礦業糾紛解決的中國高地。”中國礦業聯合會會長彭齊鳴表示,“下一步,雙方將盡快落實相關安排,建立相關機構和業務銜接機制。” 據了解,深圳國際仲裁院是中國目前最重要的仲裁機構之一,該院是全國唯一一家實行法定機構管理的仲裁機構,其治理機制和仲裁員隊伍的國際化程度較高,成立35年來處理了大量涉及礦業投資和貿易糾紛的仲裁案件。未來,中國礦業聯合會和深圳國際仲裁院將發揮各自優勢,開展戰略合作,共同發起成立中國礦業聯合會國際調解仲裁中心。 (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。)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