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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,肃宁县已进入“三夏”高峰,天气炎热干燥,加之用电、用气、用火、用油和各种农用机械设备现象明显增多,如果操作使用不当,极易引发各类事故。肃宁县农业农村局在此提醒大家,增强应急和安全意识,严防事故发生。 一、农机安全注意事项 1.要认真检修各类农业机械,经检修合格后方可使用。 2.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农机管理部门培训,取得执照后方可进行驾驶和操作。 3.要经常检查脱粒机输送带张紧度和各零部件的坚固情况,按规定向各轴承部位注润滑油,及时清除轴承处缠绕的茎杆杂物。 4.小麦联合收割机运转时或未完全停止转动前不得触摸转动部位。特别是不得把手指伸进割刀空隙间、链轮与链条间、皮带与皮带轮间等转动部位进行调试,不得把手伸进滚筒撕拉麦草,卸粮时不得把手伸进粮桶向外扒粮。 5.需排除场上机械故障时,应将农机移到场外安全地点进行;维修不易挪动的大型机械,应先清除机体周围的可燃物;电焊作业时要加防护板,并设专人监护,保证安全;严禁在机器转动时排除故障,机组维修时任何人不得转动机器,也不得转动任何部位;夜间维修或加油时,应佩戴手电或车上工作灯,严禁用明火照明;不得用碰火的方法启动马达。 6.收割机每天作业前要进行班次保养,确保机器各部件正常工作。注意不要把工具丢在机器内,以免伤人和损坏机器。 7.任何人不准在行进中上下收割机。非机组人员不得登上收割机,其他机组人员不得与驾驶员闲谈。收割机不得运载货物。 8.各类农用机械在起步、转弯、倒车时要鸣喇叭。 9.拖拉机运麦时严禁超高超宽;运输时应中速行驶,严禁高速转弯,拖车上严禁载人。 二、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1.严禁焚烧秸秆。特别是靠近居民区的地方,更要严禁火种,防止引发火灾。 2.不可将烟蒂、火柴杆等火种随意扔在田间地头,或草堆等可燃杂物上。 3.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或高火险等级天气,禁止使用以柴草、木材、木炭、煤炭等为燃料的用火行为,禁止室外吸烟或明火作业。 4.不私接乱拉电线,不要在插座上过多使用用电设备,电线老化应及时更换。 5.人离开家中时要切断电源,或关闭家用电器,防止因长时间供电,家用电器主要部件过热引发火灾。 6.注意按规定保管好柴油、汽油等易燃、易爆物品。装油前要仔细检查装油的器具是否完好,放油的房间要随时锁好。 (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。)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|